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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2022天津市春季高考考试时间及防疫要求调整通知
3.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处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4.11月5日天津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天津市全市核酸检测)
5.天津限行最新通知2022年2月
6.天津危化品车限行时间及路段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天津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即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当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9.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持国境外院校毕业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本人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3年2月2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档案方志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网址:
天津档案方志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rc.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3年4月4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有关材料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函复审递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3年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4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档案馆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凡由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天津市档案馆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公开招聘各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及天津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档案方志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站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报考咨询
网站报名技术
招聘岗位
天津市档案馆人事处:022-874351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3552032
附件: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档案馆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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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市春季高考考试时间及防疫要求调整通知
1、天津限号查询2、今天天津限号多少号?3、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4、天津限号2022最新限号5月天津限号查询
天津限号规定:自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4月2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
2、节假日期间不限号。
今天天津限号多少号?
周日不限号。
具体限号规定如下: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节假日除外。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最新规定如下:
1、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7月03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2、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7月03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限行的原因
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意思是单号日期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期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尾号限行措施实施以后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缓解作用。
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等等。
天津限号2022最新限号5月
天津限号2022最新限号5月:
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9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微信小程序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自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4月2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据上述第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处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经市有关部门综合研判,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将调整到6月12日举行。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市高招办再次提醒各位考生做好如下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坚持非必要不离津,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固定轨迹,不到旅游景点与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
2.自5月29日起,考生须每日更新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届考生须按照所在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监测;非应届考生须每日登录?春季高考健康监测小程序?(/#/?source=bdzd
天津限行最新通知2022年2月
》》》最新消息:
11月3日,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5号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我市及扩散风险依然存在,因津外输入引发本土疫情传播仍未完全阻断。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传播风险排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1月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11月5日8时起,开展全域人员核酸检测。凡居住在我市的广大群众,采样前要在当时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街道、社区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高中低风险区域和静态管理区域的居民,以及隔离管控人员要严格服从属地街道管理。其他区域居民采样后需持有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安排必要出行。
二、凡是从津外来返津人员和我市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三、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职责,严格查验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场所码和健康码。对于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核酸采样的,要及时到辖区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补采,确保“应检尽检”。
四、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的应检未检人员,“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完成核酸补测后转为“绿码”。
五、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各区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各区统筹安排,保障工作出行。
六、特别告知
如出现发热,请勿直接前往筛查采样点采样,应主动提前向社区报备,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点对点至辖区发热门诊就医采样。如有咽干、咳嗽、嗅觉减退等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备,按照统一安排单独采样,并接受流调,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保持静止,不得外出。
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和街镇、社区管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根据社区、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使用“天津数字防疫APP”或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参加采样期间,请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天气转凉,请您注意保暖,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天津危化品车限行时间及路段
天津限行规则分为早晚高峰限行和尾号限行两种,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具体的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规则。还有最新的限号规则,详情请见下文。、天津2月限行限行规则时间: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
车辆:天津本市号牌机动车、外埠号牌机动车
区域: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规则: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注: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天津2月限号规则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22年2月天津限号规则为:工作日每日7时至19时(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天津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天津限行区域图:红线内为限行区域
根据上述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注意: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社保费通知
天津最新的限行禁行通告已经出来了,所以小伙伴们最近应该是要了解详细的限行信息。不过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车辆都限行,主要的还是一些危险物品运输车会限行。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化品车”管理措施。
新措施规定,危化品车在天津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每日0至6时禁行,在其他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在外环线沿线及以内区域等全市12个区域道路限制通行。
危化品车限速限时通行
此次发布的通告中所指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统称。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通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全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2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等12个区域禁行
根据通告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以下区域属于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确须进入以下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确保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以下12个区域限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一外环线及外环线以内道路。
(二东丽区
1.津滨高速(不含、津塘公路(不含、蓟汕高速(不含、东金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金钟河、津汉公路(不含、蓟汕高速(不含等河流、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先锋路东路(外环线至蓟汕高速、津塘公路(外环线至蓟汕高速、津北公路(外环线至蓟汕高速、金钟路(外环线至杨北公路、北杨线(金钟公路至空港二号桥、赤海路(金钟公路至津汉公路等路段。
(三西青区
1.西青道(不含、青沙路(不含、津静公路(不含、京福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房甸路(不含、高泰路(含、梅香道(含、天华路(含、赛达大道(不含、京福支线(赛达大道至丰泽道,含、丰泽道(含、柳静路(含、嘉泰道(含、瑞康路(含、枣林大道(含、京福支线(枣林大道至房甸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中北大道(外环线至京福支线、新科道(外环线至万卉路、芦北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淄公路、阜锦道(外环线至春光路路段、秀川路(外环线至津涞公路、宾水西道(外环线至学府中路、工一号路(宾水西道至津涞公路、梨双路(津淄公路至津港高速延长线等路段。
(四津南区
1.雅润路(含、津南大道(含、南环路(含、津沽公路(不含、南慧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南慧路(含、雅正路(含、同砚路(含、祥明路(含、雅润路(含、津沽公路(含、雅泽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天津大道(外环线至滨海新区界、葛万北路(津歧公路至津港公路、津沽公路(外环南路至辛柴路、津歧公路(津沽大街至葛万公路、二八公路(津南大道至津港高速出口、梨双公路(津沽公路至津港高速延长线等路段。
(五北辰区
京津公路(外环线至小街新苑路、武静线(子牙河桥至津永公路、津永公路(外环线至武静线等路段。
(六武清区
1.武清环线(不含、京塘公路(南北辛庄桥至梅石路,不含、梅石路(不含、武静路(不含、南东路(不含、光明道(含、泉旺路(不含、南财源道(含、新华路(含、京塘公路(新华路至京津塘高速口,含、京塘公路(京津塘高速口至武清环线,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后崔路(不含、克黄线(不含、大东路(含、大黄堡路(含、崔黄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翠亨路(光明道至武清环线、青上路(大东路至梅丰路、天和路(京津塘高速出口至于庄道、绿水路(春华道至环湖路、环湖路(绿水路至郎庄子道、春和道(天和路至京津塘高速、春华道(天和路至绿水路、五间房道(武清环线至环湖路、于庄道(天和路至环湖路、农于道(天和路至环湖路、藕店道(天和路至环湖路、郎庄子道(天和路至环湖路、崔杨路(青上路至津围公路、崔杨支线(崔杨路至津围公路等路段。
(七宝坻区
1.宝坻环线(不含、潮阳大道(含、西外环(含、唐通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珠江东环路(含、万景大道(含、宝白公路(不含、张岗铺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潮白河左堤路(克黄线至宁河区界、潮白河右堤路(克黄线至宝白公路大杨各庄桥、青龙湾左堤路(克黄线至八道沽桥等路段。
(八蓟州区
1.西环路(含、北环路(含长城大道至东环路路段,不含、燕山东大街(含、五龙山大道(不含、喜邦支线(不含、东环路(含兴华大街至北环路路段,不含、南环路(含渔阳南路至西环路路段,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津围公路(通武公路至马营公路、水库东路(淋平公路至遵玉公路、水库南路(中昌路至遵玉路、中昌路(南环路至城南大街、规五路(南环路至滨河街、滨河街(规五路至中昌路、城南大街(滨河西街至香林路、克黄公路(喜邦公路至津围公路等路段。
(九宁河区
1.滨玉公路(含、津芦公路(不含、滨蓟公路(不含、津榆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津芦公路(塘承高速口至海航西路、潮白河左堤路(津汉公路至宝坻区界、津榆复线(津榆公路至津芦公路等路段。
(十静海区
1.北华路(不含、津沧高速辅道(不含、津文路(含、曙光道(含、东方红路(含、朝阳道(含、团静路(朝阳道至旭华道,不含、团静路(旭华道至静青路,含、静青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北华路(不含、静青路(不含、南纬三路(含、运河路(含、东方红路(含、津文路(含、运河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泰山道(含、长江道(含、次干路四(含、支路八(含、泰山道(含、王虎庄路(含、支路十二(含、港团引河路(不含、次干路二(含、香港街(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4.独流减河南堤路(不含、团王路(不含、毕杨路(不含、常海道(含、洪泽湖路(含、玄武湖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5.团静路(科技大道至团王路、唐王路(团唐路至蔡中路等路段。
(十一滨海新区
1.新港四号路(含、东江路(含、新北路(不含、塘汉路(不含、塘汉快速路(不含、港城大道(不含、塘黄路(含、西中环快速路(不含、津塘公路(含、海河北岸(不含、机厂街(含、临港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港城大道(不含、嘉丰路(含、欣嘉园北路(含、西中环快速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港城大道(不含、东金路(含、津汉公路(含、海油大道(含、滨海湖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4.秦滨高速(不含、天津大道(含、河南路(不含、海河等河流、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5.滨唐公路(含、大丰路(含、滨玉线(含、四纬路(含、车站西路(含、津汉复线(不含、汉沽环线(不含、太平东街(含、栖霞街(含、汉蔡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6.津港公路(不含、海景大道(不含、南环路(不含、轻纺大道(不含、港塘公路(不含、学府路(不含、万象路(不含、汉港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7.育贤街(含、学海路(含、育梁街(含、学府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8.津歧公路(不含、红旗路(不含、港西大道(含、港中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9.钱顺路(不含、晟宏道(含、津淄公路(含、丽景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0.泰达大街(含、南海路(不含、第五大街(不含、北海路(不含、第七大街(不含、东海路(不含、新港四号路(含、建材路(含、第二大街(含、津山铁路线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1.中环西路(含、环河北路(含、西八道(含、东八道(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2.西外环高速(不含、渤海堤岸(不含、永定新河(不含、蓟运河等道路、河流围成的区域内道路(不含秦滨高速。
13.塘汉快速路(不含、集疏港公路(不含、永定新河等道路、河流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4.渤海10路(含、珠江道(含、渤海18路(含、津晋高速延长线(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5.亚洲路(含、新港八号路(含、观澜路(含、观海道(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6.航运一道(含、吉运一道(含、东海路(不含、航运中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7.银河环路(含、金岸六道(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8.天津大道(河南路至津南区界、学苑路(育梁街至津歧公路、建白路(津歧公路至海景大道、芳华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滨海南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南春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长庆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栖凤北路(津淄公路至栖凤小区路、栖凤南路(津淄公路至栖凤小区路、团泊线(津淄公路至长深高速公路、徐太公路(津淄公路至洋苏路、徐太公路(工农大道至港中公路、太沙线(工农大道至港中公路、远太路(太沙线至远太路友爱排干河桥北头、中心大道(中心大道转盘—西十五道、海河道(秦滨高速开放段桥下至渤海10路、新港八号路(跃进西路至观澜路,含下穿隧道及各匝道、北港路(跃进路至京门大道等路段。
(十二高速公路
1.京津塘高速公路杨村站(K72至长深互通立交(K133。
2.津蓟高速公路九园站(K31至物流城站(K72、蓟州站(K100至北京界(K116。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社保费通知尊敬的参保人: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3号)要求,受疫情影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对2020年未缴纳月度,均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2月2日以后,各经办机构即可受理补缴费业务。
一、受理补缴范围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对2020年未缴纳月度,均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新参保登记人员和历史参保人员均可办理。
二、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市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不加收滞纳金,补缴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加收利息。
三、参保登记及缴费渠道
各区分中心、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劳服中心)均可办理补缴核定(如您现在属于单位在职人员,需补缴2020年灵活就业期间的社保费,请到各区分中心办理),请您就近办理缴费核定。参保人可持各区分中心、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注意事项
自2月2日起至12月底期间,经办时间内(每月21日至次月19日)均可办理。为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请大家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切勿聚集办理,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日
好了,今天关于“今天天津最新通告”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今天天津最新通告”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